珠海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者:南方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6-08-06 浏览次数:1581【编者按】农贸市场是城市商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市委、市政府对农贸市场工作高度重视,把农贸市场的优化提升列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项目之一。
农贸市场担负着保障市场供应、服务市民生活的重要任务。我市现有农贸市场110家,农副产品经营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中78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曾一度走在全国前列。1997年后,我市农贸市场经历了“办管脱钩”及“市场改制”,市场体制由政府和国企所有转变为以私营私办为主。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出现了经营秩序混乱、市场环境恶化等诸多问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的消费要求,也影响了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
(一)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建市场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自农贸市场改制以来,我市在十多年时间里没有布局新建农贸市场。2009年我市编制了《珠海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9-2020)》,对全市农贸市场布点及建设做出了具体指导。但主城区仍有相当一部分规划布点因没有空置土地而无法落地。如九州港片区、吉大园林花园一带,人口密集,但农贸市场新建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此外,一些新社区的农贸市场配套也未能及时落实,如华发新城、华发世纪城等片区,农贸市场配套建设相对滞后,导致这些片区市民买菜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2.老旧市场硬件落后亟待改造。我市农贸市场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投入使用时间较长,市场内部设施陈旧,外部设施配套不完善,人民群众对市场环境满意度低。
3.部分农贸市场擅自改变功能。我市有60%的市场存在着改变功能、缩小农产品经营面积的情况。许多农贸市场大面积压缩传统肉菜摊位,改造为商业价值更高的百货、餐馆、超市、药店、美容店、服装商场等业态。农贸市场改变功能的现象不但压缩了农产品交易面积,导致市场摊位费上涨,场内农产品价格抬升,也使得场内经营户盈利空间减小;市场周边流动摊贩泛滥,这又进一步导致市场内农产品交易面积缩小,形成恶性循环。
4.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混乱。我市主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周边均有“走鬼”现象。“走鬼”经营户设备简单、成本低廉、灵活性强,导致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南坑、前山、吉莲等十多家主要农贸市场周边的“走鬼”摊档多达500档;前山、翠微市场更是由于“走鬼”猖獗,导致正规市场经营困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足。农贸市场是一种特殊的商业形态,担负着保障市场供应、服务市民生活的重要任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公共性。但过去长期把农贸市场视为一般性零售商业业态,没有把农贸市场作为具有公益性的特殊行业进行调控和管理,导致对农贸市场在监督管理、土地供应及保障发展方面力度不够。
2.对农贸市场规划引导不足。一方面,由于农贸市场规划布点缺少用地指标保障,导致一些规划布点无法落地,部分片区农贸市场配套不足;另一方面,用地功能只划分为工业、商业、商住等大方向类别,没有具体细化的分类,不能有效制约老旧市场开办者改变市场功能的行为。
3.国有企业对农贸市场控制力减弱。我市农贸市场管理体制经历了几次较大的变革,产权主体结构已发生变化。目前,全市110家市场中50%为私营,40%为村办,10%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由于农贸市场私有化程度提高,国有企业对农贸市场的控制力减弱,导致农贸市场建设和发展目标难以实现。
4.对农贸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市目前对农贸市场的法律法规监管手段较为欠缺。首先,对农贸市场开办难以监管。我市于2002年取消农贸市场登记证制度,从此对市场开办者无任何准入限制;其次,对农贸市场改变功能监管力度不足;第三,对农贸市场内的摊位费定价难以监管。由于把农贸市场等同于一般商业业态,物价部门对市场内摊位费没有有效约束机制。
(一)制定规划,指导农贸市场合理布局。近年来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改造与新建相统筹,业态升级与优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我市于2009年出台《珠海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今年又编写了《农贸市场规划专篇》。专篇在2009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以来我市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对原有农贸市场规划布点做了一定调整和补充。在近年居住人口增长较快的华发新城、华发世纪城等地区新增了23个农贸市场规划布点。
(二)协调新建,推动农贸市场布点建设。我市今年确定了两块新建市场用地。一是仁恒星园东侧的地块,由珠海市市场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和建设星园市场,目前正抓紧报建,预计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二是云山诗意西侧的地块,正在开展土地清理工作;此外,今年新市场的建设也取得一定的进展,斗门区白蕉镇成裕市场已于12月29日开业。
(三)树立典型,打造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样板工程。2010年,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珠海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标准》及《珠海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鼓励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通过改造验收的市场,可最高获得每平方米400元的补贴,补贴标准位于全省前列。目前,我市已完成改造升级并通过验收的农贸市场9家(柠溪、朝阳、凤凰、唐人街、花园、兰埔、横琴、唐家和为农市场),正在动工改造或在整改的农贸市场7家(广安、山场、夏湾、湾仔、安宇、拱北、广富),占全市1000平方米以上农贸市场数量的20%.为农、柠溪、横琴等市场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等效果,成为我市示范性样板农贸市场。
(四)强化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2009年,我市成立珠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行业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服务的功能,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开展了多项工作,其中包括:出台了多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标准;具体承办全市农贸市场评级认定工作;多次组织市场经营者赴杭州、武汉、东莞等地参观学习;组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的行家对全市农贸市场经营者进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业务培训等。
三、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引导。加大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引导力度,坚持全市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农贸市场。近期将由市科工贸信局、市住规建局牵头,组织属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物业公司和市民代表召开论证会,对农贸市场专项规划进行再次论证,修编完善后报市政府颁布实施。
(二)加大农贸市场新建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类研究我市农贸市场新建缓慢的现状,加快推动部分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点落地,尽快解决相关区域市民买菜难问题。一是对新建小区,实行农贸市场配套建设机制,在新建小区规划建设时,明确农贸市场的设计条件,由开发商进行配套建设;二是对老旧城区部分缺少农贸市场的区域,争取利用“三旧”改造项目解决市民买菜难问题;三是对有整体重建需要的农贸市场,由市住规建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科学论证后予以批复;四是对流动摊贩泛滥的地区,考虑通过搭建高标准、规范化的临时性板房建设一批过渡性临时市场,满足居民需求,疏导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三)建立农贸市场优化提升台帐。在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属地街道办、居委会、农贸市场业主的意见,明确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拆建、改造升级、恢复功能、环境整治等整改方向的基础上,建立分类台帐,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场一策”,对每个市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方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切实改变人民群众对农贸市场不满意的现状。
(四)加强对农贸市场行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财政补贴覆盖面;二是各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扶持政策、建设管理标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近期报市政府审定后出台实施。
(五)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的监管力度。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的管理。开展定点、定员、定职责的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特别要发挥市民监督员、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共同参与农贸市场管理。
(六)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力度。建立一批生态农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畅通农产品与农贸市场对接渠道,大力推行农产品档案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供应。
(七)加大农贸市场考核评比力度。发动社区群众对本地农贸市场进行评分,每年动态评比“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和“诚信建设示范市场”,以及针对市场内经营户评比“诚信经营示范户”、“食品安全示范户”。考评和奖励结果通过媒体公布。
(八)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珠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行业协会的作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开展对农贸市场的考核评比、管理培训和政策宣讲等活动,引导农贸市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列入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全力推进、攻坚破难,确保到2014年,我市农贸市场工作能够上一个大台阶;争取到2015年,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达到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水平,并能创造出一些珠海经验。
来源:南方新闻网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